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使用说明
使用人员:参加沈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的同学
使用方法:
一、门诊使用:在校医院就诊,医保范围内药品,报销费用50%,处置费报销50%。社会医院就诊门诊不能给与报销。
二、住院使用:
1、沈阳市内住院:任何时间段均可,就诊时持医保卡、医保本,去沈阳市医保定点医院,即可正常启动医保,出院时报销医保费用。
2、户籍所在地住院:
A、放假(寒暑假、国家法定假日)期间,如需住院治疗,先自行垫付费用,之后准备材料(详见说明),去社保大厦(辽大老校区马路对面)二楼审核处自行办理。
B、上学期间,如需住院治疗,需由学院开具请假说明,后到校医院医保办找勾洋老师办理。
三、未下发医保卡、医保本时使用说明:
1、门诊:在校医院就诊,医保范围内药品,请保留收据,待医保卡、医保本下发后,
等候通知,统一到校医院报销,药费报销50%,处置费报销50%。社会医院就诊门诊不
能给与报销。
2、住院:住院之前请学院负责人,跟辽宁大学医院大学生医保负责人(勾老师)联系。
四、住院报销,所需准备材料:
1、住院病历(医院病案室复印,并盖公章)
2、费用清单
3、收据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4、本人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三份
5、医保卡原件、复印件一份
6、本人名下盛京银行的银行卡一张
五、 意外伤害:沈阳市大学生医疗保险,对意外伤害给予报销,前提为,意外
伤害后,持医保卡、医保本住院后启动医保,门诊就诊不能给予报销。
六、生育报销:本人去社保大厦办理。
联系人:勾洋 联系电话:62202421
辽宁大学医院
2013年9月21日